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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赤峰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建立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赤党办发〔2012〕29 号)通知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卫生系统党员干部的风险防范能力,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现就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建立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落实“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廉政风险动态管理为基础,工作流程再优化为主线,制度和机制再完善为重点,着力构建权责明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 险防控新机制,全面提高廉洁从政水平,为全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工作特色,坚持适度分权、适当限权、适时亮权原则,逐步形成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运行公开、行为规范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促进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建立权力运行控制机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化;建立权力运行科技监察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科学化;建立权力运行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刚性化。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查找评估和防控 “回头看”工作。一是进行职权梳理,全面查找风险点。各地各单位要把所行使的权力全部纳入风险点查找范围,在全面进行职权梳理的基础 上,通过岗位自查、科室互查、领导评查、单位联查,找准找全每一项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廉政风险,建立廉政风险台帐,实行动态管理。二是确定风险等级,实施分级管理。依据风险点的风险程度,确定“高”、“中”、“低”三个等级,统一形成《廉政风险等级目录》。风险等级目录要报市卫生局党组(党委)审定,并报同级纪委备案,分级管理。对廉政风险等级高的,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对廉政风险中等级的,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对廉政风险较低的,由科室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三是制定防控措施,建设监控体系。全面贯彻《关于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的意见》。针对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存在的风险点,绘制风险防控流程图,制作岗位风险警示牌,制定岗位风险防范措施,实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四是实行常态化管理,风险防控“回头看”。认真总结全市卫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已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扎实有效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工作。为防止因职位变动、职能转变和事业发展带来的一些新的岗位风险,所有的权力岗位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岗位风险“回头看”,重新查找风险点,制定新的防控措施和制度。
(二)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及 “一把手”的权力制约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全市重大管理的暂行规定》和赤峰市卫生局的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本地区、本单位领导班子实施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确保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适度分权制衡。实行“三重一 大”事项决策过程记实制度;实行党政重要干部任免票决制度;实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讨论重大事项“末位发言”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听证、专家咨询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逐步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实行政府工程项目“代建制”,建立重大项目决策论证、评估、专家评级、票决、记录备案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的市场行为,实行“政事分离”、“管办分离”、“管采分离”,实现卫生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公开化、现代化。
(四)强化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削减工作,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范围。凡是通过加强管理能够解决的事项不再进行行政审批,凡是通过市场调解和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项目全部放开;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实行行政审批流程再建,推行限时审批、并联审批、网上审批,最大限度方便 群众。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强制和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裁量权基准制度,综合考评法定裁量和酌定裁量因素,科学合理划分裁量阶次,完善适用规则,避免执法的随意性。行政裁量权的细化工作应以行政处罚为重点,所有行政处罚应逐项提出行使条件,对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处罚实施等制定具体的裁量标准和实施细则。
(五)强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目录管理,健全党务公开通报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公布党内信息。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根据行政职能的转变,对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做到步骤清晰、程序简约、运行公开,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动态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动态公开作为公开透明运行的基本要求,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结果各个环节。
(六)全面实施廉政电子监察“311 工程”。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利用3年时间,建成集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绩效评估、决策分析和网上评级于一体的电子监察系统平台。推行电子政务,逐步实行网上审批、网上采购药品、网上公开和网上监督。创新动态公开载体、途径和形式,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辟宣传教育、党务公开、政风行风、效能监督等网络模块,积极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拓宽投诉渠道,提高舆情分析水平,增强科技防控能力。
(七)加强权力运行情况监督考核评价工作。加大对卫生系统党政正职和拟提拔干部的监督力度。实行谈心谈话制度;实行拟提拔干部廉政考试和廉政承诺制度;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贯彻《赤峰市处级后备干部廉政情况考核试行办法》,加大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核力度,认真落实《赤峰市党委管理干部任职前征求意见试行办法》和《驻卫生局纪检组监察室履行监督职责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对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力度,把权力运行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民主评议,重点考核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情况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情况;结合机关单位效能建设(具体考核权力的运行效率及质量;结合询问和质询制度的实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财务审计的监督检查职能),加大对权力运行的执法监察力度。注重考核评议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推进考核结果运用制度化、刚性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按照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把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和权力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逐步有序推进。要把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和权力监控机制建设工作与卫生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单位要勇于攻坚克难,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落实。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协助本单位党政领导抓好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和权力监控机制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注重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打造有卫生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二)全面部署,整体推进。
建立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和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统筹谋划,合理安排,突出特色,整体推进。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对扩内需、保增长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过程的监控实践,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控机制建设,努力取得突破。针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职能差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探索机制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和完善。
(四)加强督查,做好评估。
把加强权力监控机制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考评。对工作进度缓慢、效果不明显的,督促其加以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开展工作的,要进行问责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