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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区卫生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区卫生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执行。

     

    区卫生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赤峰市元宝山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城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元党办字〔2012〕34号)、《赤峰市元宝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和《赤峰市元宝山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目标任务分解》精神及相关要求,为认真抓好卫生系统相关工作任务落实,特提出如下
    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和部署,切实抓好卫生系统工作任务的落实,严谨细致,讲求实效,高标准创建,以履行创建工作职责为基础,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卫生服务质量,推动卫生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保障和支持。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创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做到双抓双促双提升,即:抓重点工作,促整体工作提升;抓任务落实,促卫生工作提升。
    三、创建目标
        为2014 年创建文明城市做好卫生部门各项工作。
    四、工作步骤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区卫生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12 年6 月至9 月)
        制定并下发《区卫生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区卫生局落实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区卫生局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成立区卫生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此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各责任单位及股室进一步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二)整体推进、重点突破阶段(2012 年10 月至12 月)
        各责任单位及股室要比照《区卫生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区卫生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目标任务分解》,对已达到创建评比标准的项目,继续巩固提高,并认真总结经验;对尚未达到评比标准的项目,年内力争有70%的测评指标达到A
    类标准,20%的测评指标达到B 类标准,C 类测评指标和结果控制在10%以内。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窗口”单位、食品安全、医疗安全、饮水安全等问题,要重点推进,提高创建工作达标率。
    (三)全面提升、打造特色阶段(2013 年)
        各责任单位及股室要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创建活动的力度。要依据2012 年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做好迎接2013 年测评工作。区卫生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责
    任单位及股室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年内力争80%的测评指标达到A 类标准,15%的测评指标达到B 类标准,C 类指标不超过5%,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基础。
    (四)巩固提高、做好全国文明城市迎检阶段(2014 年)
        全面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自查评估,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力争85%的测评指标达到A 类标准,15%的测评指标达到B 类标准,杜绝C 类指标。按照要求,撰写汇报材料,整理档案资料,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测评。
    五、重点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提升文明素质行动。以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为核心,培养和提升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文明意识、公共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做到人际间文明交往、互爱互助,积极参与各项公益行动。倡导在公共场所着装整洁、仪容得体,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公共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等现象。干部职工对创建文明城市知晓率、支持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二)深入开展规范公共秩序行动。
    规范公共卫生秩序,强化公共场所、餐饮、医疗、饮水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加强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严防重大疾病发生。(责任单位: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深入开展“窗口”单位强化服务行动。以医院为重点单位,在所有“窗口”服务行业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强化服务活动,落实公示制、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各项制度,做到服务场所整洁美观适用,服务态度和蔼周到,服务质量规范、便民、快捷、效率高,行业作风端正,无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四)深入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行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与工商局联合开展医疗广告清理整顿活动,重点查处性病广告及有损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广告。(责任单位:卫生监督所)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责任机制,力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创建文明城市是一个较长期的、系统工程,各医疗卫生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主抓领导和主抓科室,具体工作要分工到人。要认真分析工作现状,制定总体目标和阶段工作方案,强化长效工作措施。各责任单位和责任股室,从现在开始就要注意收集创建情况和创建资料,加强信息上报与沟通。
    (二)强化工作力度,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作详细工作部署,通过抓好重点工作促整体工作提升,为创建工作奠定基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食品安全、饮水安全、医疗安全等老百姓关心、关注的问题的监督管理,开展集中、专项
    整治行动;各单位要安排专班、专人,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窗口部位人员优质文明服务行为的督查和日常管理。局机关各分管领导、有关责任股室要结合分工和业务内容,承担对上述任务的督导检查责任。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创建迎检氛围。各单位要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部署,落实好本单位的相关工作,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创建工作的举措和成效,营造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互动局面。
    (四)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创建工作保障。各单位要力所能及的加大投入力度,支持、保障创建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卫生部门的责任分工。

     

      附件:1、元宝山区卫生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xls

            2、元宝山区卫生局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目标工作任务分解.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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