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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市医政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医政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开展医院评审评价,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落实医改目标新举措,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程
1.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把县级医院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突破口,加大综合改革力度,推进克旗医院、阿旗医院、左旗医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全面推行提供经验。
2.积极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重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平台。探索整合构建“1+12+N”的一体化信息系统,扩大信息平台的覆盖面。组织实施县级医院能力建设、远程会诊系统建设、三级医院对口支援旗县级医院和骨干医师培训项目。
3.切实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继续开展学科建设年活动,重点培育和发展我市的临床重点专科和领先学科。针对血液净化、介入诊疗、人工关节植入、腔镜技术等临床专业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加强重点单病种质量监测,同时加强旗县区儿科、妇科、手术室、急诊室、康复科、传染病科等薄弱临床专科建设。
4. 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各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组织实施临床路径工作,落实三级综合医院实施常见病种的临床路径数不少于10个、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5个的同时,逐步扩大临床路径病种数,并加强对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的质量管理与控制。
5.支持民营医院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办医。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各项政策,统筹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在医院评审和机构、设备、人员、技术准入方面,让非公立医院享有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逐步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二、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一) 继续做好六项重点工作
1.继续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推行便民惠民服务,落实惠民措施,优化患者就医环境,完善工作流程。
2.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贯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限品种、限用量、限级别”,执行抗菌药物目录,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
3.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医疗安全,逐步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核心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三基三严”训练与考核长效机制,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基本技能。
4.加强采血供血及临床用血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合理用血管理办法(2011版)》,加强血液安全督导检查,保障血液质量和血液安全。
5.大力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提高护理服务质量。进一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各项工作的落实,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积极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活动的开展。
6.强化医院感染管理,杜绝医源性感染事故发生。加强对ICU、手术室、新生儿室、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室、产房、消毒供应室、内镜室、口腔科等重点部门、科室感染管理,强化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培训,全面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服务要素监管
1.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规范服务行为。严把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校验关,规范医疗机构备案工作,统一使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认真贯彻执行《赤峰市医疗机构不良职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及时有效处理患者投诉、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无理取闹、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医闹行为。
2.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监管。强化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和变更管理,做好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工作,加大医务人员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3.强化医疗技术监管。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和手术分级管理机制。
4.严格乙类大型医疗设备报批制度,坚决杜绝购买二手机、先购买后补手续等现象。将乙类大型医疗设备报批制度执行情况与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相结合。
三、统筹兼顾,做好其他医政工作
1. 强化医疗广告监管。严格执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把好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初审关。对多次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在医疗广告申请上予以限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建立部门长效合作机制,查找、堵塞非法医疗广告源头。
2.协调做好北京--内蒙古对口支援工作。
3.贯彻落实《戒毒条例》等法律规,规范戒毒治疗机构的建设、管理和戒毒治疗服务行为,做好戒毒治疗医师的培训工作。
4.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
5.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和大型活动医疗保障工作。